一、学校全称: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高教基地学林路2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工程”招生政策,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2、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录取政策规定(含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3、专业录取办法:
(1)安徽省内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录取。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遵循考生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首选科目为历史)或数学(首选科目为物理)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被录取的,有服从志愿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录取到院校专业组内相应专业;无服从志愿者,作退档处理。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2)安徽省外按各省公布的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录取。未提供投档位次的: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或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成绩;“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4、外语语种:语种要求不限。我校所有专业的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5、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体检标准录取。
6、录取过程中的特殊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政策研究处理。
7、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颁发证书: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照皖价费〔2006〕240号和教计〔2006〕15号核准的标准执行。文科专业3500元/生·学年;理科专业3900元/生·学年;住宿费8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学生资助:学院逐步形成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为主,校内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校内资助及企业奖学金等社会资助为辅的多元化资助体系。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高教基地学林路2号
邮政编码:230011
咨询电话:0551-65425666 65425688
学校网址:http://www.ahly.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w.ahly.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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